国家统计局电商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
发布时间:2019-01-11 09:24:34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21.83万亿元,同比增长24.0%;合约类电商交易额7.33万亿元,同比下降28.7%。
从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情况看,交易额持续增长,增速进一步提高。2017年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21.83万亿元,同比增长24.0%,增速比2016年提高10.2个百分点。
商品类交易为主,服务类交易增长快。2017年商品类电商交易额16.87万亿元,占77.3%,同比增长21.0%,比上年提高8.7个百分点;服务类电商交易额4.96万亿元,占22.7%,同比增长35.1%,比上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延续上年快速增长的态势。
对个人及对单位交易额均保持加速增长态势。2017年商品、服务类电商对个人的交易额为8.68万亿元,同比增长33.1%,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对单位的交易额为13.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6%,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
对个人交易额的快速增长说明网络购物在我国已经得到普及;对单位交易额的快速增长意味着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经营的水平也在不断上升。
电子商务与服务类产品结合后,打通了信息传递的瓶颈,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2017年不仅像滴滴、携程、美团、优酷等大型服务类平台的交易额保持稳定增长,一些新兴平台如微票儿、喜马拉雅FM、猪八戒网和腾讯云等的发展更是非常迅速,一些平台交易额同比实现成倍增长。
东、中、西部交易额增速基本平衡,东北地区交易额增速较高。从分地区情况看,2017年东部地区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15.02万亿元,占68.8%,同比增长24.3%;中部地区交易额2.76万亿元,占12.6%,同比增长20.3%;西部地区交易额3.31万亿元,占15.2%,同比增长24.2%;东北地区交易额0.74万亿元,占3.4%,同比增长30.6%。
从合约类电商交易情况看,2017年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合约类电商交易额为7.33万亿元,同比下降28.7%,增速比上年下降59.8个百分点。
合约类电商具有多次转让合约与杠杆交易的特点。基于此,国务院多次发文(如《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强调严控风险。为了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在2017年部署开展“清理回头看”工作。相关部门对交易所的设立条件、交易模式、交易产品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均做出严格要求。一些不合规的交易品种被下线,过高的杠杆比例被降低,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被暂停营业乃至撤销经营资格。这些整顿措施导致合约类电商交易额大幅下降。
据介绍,商品、服务类电商指以商品和服务为交易对象的线上交易活动。合约类电商指以电子合约为交易对象,以大宗商品、权益(不包括股票和期货)或文化艺术品为交易标的物的线上交易活动。作为交易对象的电子合约可以多次转让。